公告日期:2018-08-31
公告编号:2018-038
证券代码:837414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自身经营发展以及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会采取有效措施使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充分、有效的保护。为了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与异议股东沟通并了解其诉求,并视其情况考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每股净资产金额或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
公告编号:2018-038
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该股东于公司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自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为本次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发送电子邮件。具体申请文件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寄达其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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