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德里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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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9 17: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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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09



证券代码:837407 证券简称:弗德里希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弗德里希新能源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独山工业区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聂仕飞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726,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聂仕飞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提名聂仕飞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聂仕飞为连任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726,1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樊卫国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提名樊卫国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樊卫国为连任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726,1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裘旭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提名裘旭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裘旭峰为连任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726,1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黄志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提名黄志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黄志为连任董事、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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