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8
公告编号:2018-011
证券代码:837405 证券简称:锦澄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宁波锦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交易情况如下:
周红战、吴常娥为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 6,060,000 元,保证期限自2016年12月7日起至2019年12月6日止。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周红战是公司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吴常娥是公司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周红战的配偶,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4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
公告编号:2018-011
票0票,弃权票数0票;关联董事周红战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奉化市东郊开
周红战 发区宝峰路61 - -
号
奉化市东郊开
吴常娥 发区宝峰路61 - -
号
(二)关联关系
周红战是公司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吴常娥是公司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周红战的配偶。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周红战、吴常娥为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 6,060,000 元。保证期限自2016年12月7日起至2019年12月6日止。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告编号:2018-011
上述关联交易由关联方无偿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解决公司业务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此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锦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宁波锦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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