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5
证券代码:837390 证券简称:威猛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河南威猛振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0日8:3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会议地点
河南威猛振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河南威猛振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运营规模,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拟进行本次股票发行。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新产品研发,扩大公司业务规模,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发展。
本次股票发行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500,800股(含2,500,8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9,600.00元(含30,009,600.00元)。本次股票发行为发行对象部分确定的非公开发行,其中已确定的发行对象为4名拟认定的核心员工,不确定的发行对象为合计不超过2名的其他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其中核心员工需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征求意见,在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并经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才能参与本次股票发行。公司现有155名在册股东均签署了《放弃优先认购发行股票的承诺》,自愿放弃本次发行股票的优先认购权,并承诺在本次股票发行股权登记日前不进行转让。
(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
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公司与4名发行对象签署《河南威猛振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本协议经各方正式签署成立,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审议《关于修改河南威猛振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后,根据新增股份变化情况,对公司章程第五条注册资本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与股票发行对象签订相应的股票认购合同,并可根据股票发行需要,对股票发行认购合同进行变更、补充、终止、解除;
(2)股票发行工作需要向主办券商及上级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备;
(3)本次股票发行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4)本次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5)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6)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之日起12个月。(五)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二批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提高员工凝聚力,董事会提名段荣凯、李小三、黄涛、崔亮4名员工为公司第二批核心员工。上述人员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公示期满后由公司监事会就认定核心员工发表明确意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由代理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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