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8
公告编号:2018-065
证券代码:837390 证券简称:威猛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河南威猛振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威猛振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延益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715,9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65
1.议案内容:
为扩大产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河南威猛振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台新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新租赁”)以“直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公司与奔腾激光(温州)有限公司签署《激光切割机设备购置合同》,由台新租赁放款,交易金额不超过250万,出租给公司使用,公司按月支付租金,租赁期限为两年。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股东王延益、王思民、王玲玲、牛陆艺、王善巨、王世凤、张家伟、谭玉兰、张荣军、郜清政、刘云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67,5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股东王延益持有公司5,923,730股,持股比例为16.47%,担任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王思民持有公司5,512,919股,持股比例为15.33%,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延益与股东王思民系父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股东王善巨持有公司1,610,369股,持股比例为4.48%,担任公司董事;股东刘云持有公司401,341股,持股比例1.12%,担任公司监事;王玲玲、牛陆艺、王世凤、张家伟、谭玉兰、张荣军、郜清政未出席会议。因此四人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持股数量
公告编号:2018-065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威猛振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河南威猛振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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