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纳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泰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专项核查报告
泰纳科技资讯
2022-04-28 1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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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黑龙江泰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

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及相关安排,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黑龙江泰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纳科技”或“公司”)的主办券商,组织泰纳科技按照《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清单》要求严格开展自查工作,并根据泰纳科技自查和日常督导情况,对其开展核查工作。现就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挂牌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各项内部制度,前述制度明晰了各机构职责和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的内容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的规定。
二、挂牌公司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 5 人,无独立董事,监事会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4 人,其中 3 人担任董事。2021 年度,公司存在董事会中兼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未出现过董事会人数或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亦未出现过董事会或监事
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公司未设置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或相关人员。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有关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兼任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未兼任监事;公司已聘请董事会秘书;未有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具有亲属关系(不限于近亲属);董事长和现任总经理不具有亲属关系(公司原总经理凌冰冰系公司董事长孙德
庆姐姐孙德娟的女儿,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总经理任免》的议案,免去凌冰冰女士的总经理职务);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不具有亲属关系;董事长未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未兼任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符合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投资与挂牌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

公司设置了董事会秘书,不存在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具有亲属关系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治理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2021 年度,公司未出现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连续十二个月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四、决策程序运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 9 次,监事会 4 次。前述历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公告的情况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公司三会会议资料,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合法合规,三会决议议案均通过表决且合法有效,三会决议不存在关联董事、股东未回避表决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不存在董事连续十二个月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不存在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会议资料,公司股东大会不存在延期或取消的情况,存在增加临时议案 1 个的情况,不存在议案被否决或存在效力争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议案不存在被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公司监事会议案不存在被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况。
五、治理约束机制

2021 年,公司治理约束机制健全,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通过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权利以外的方式,影响公司人事任免或者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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