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9
公告编号:2023-063
证券代码:837363 证券简称:沃达农科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沃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泉镇友谊路 1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世武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1,8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2 人,董事胡建宏、邱珊宏、章颖一因外地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4.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3-063
(一)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向银行申请借款计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在 2024 年度以合法拥有的土地房产抵押、自有的银行存款质押、保证担保等形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3,500.00 万元的借款,用于日常经营使用。
以下是向部分合作银行的预计借款额度,具体事项以公司与实际合作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如该预计银行借款业务未开展,则单笔预计额度将不占用全年申请借款的总额度:
1、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 3,000.00 万元;
2、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1,000.00 万元;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1,000.00 万元;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 1,000.00 万元;
5、新疆石河子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万元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1,000.00 万元;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000.00 万元;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 1,000.00 万元;
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长春路科技支行 1,000.00 万元;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 500.00 万元;
11、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前进路支行 1,000.00;
1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北泉兵团支行 1,000.00。
上述申请借款事项在 2024 年实施不必再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向银行申请借款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1,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公告编号:2023-063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公司为经销商、种植大户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公司拟为指定的经销商、种植大户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2,000.00 万
元额度的一年期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以公司部分资产提供质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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