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2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7363 证券简称:沃达农科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沃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业务布局调整,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新疆标谱检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200 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孟凡成、马良。
1、孟凡成,受让比例:53%,股权价格:1 元/股,交易价格:106 万元。
2、马良,受让比例:47%,股权价格:1 元/股,交易价格:94 万元。
具体内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新疆标谱检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3718.35 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23-017
净资产为人民币 5025.24 万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新疆标谱检测工程技术
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 220.19 万元,净资产为 210.91 万元,占 2022 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及净资产额的比例小于 50%,未达到上述重组标准,且公司在最近连续 12 个月内无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出售情形,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
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中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此次出售的资产额度属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还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孟凡成
住所:石河子市 15 小区 46 栋 162 室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马良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 75 弄 3 号 602 室
公告编号:2023-017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新疆标谱检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新疆石河子市北泉镇 19-1 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沃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疆标谱检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出售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