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9
公告编号:2018-007
证券代码:837356 证券简称:华顺环保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山东华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4月18日,山东华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
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闫鑫山、刘源、闫春建、张学香系上述交易的关联方,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上述议案直接提交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性关联性交易基本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预计发生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闫鑫山
刘源
财务资助 200,000,000.00元 34,293,141.00元
闫春建
张学香
公告编号:2018-007
(三)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闫鑫山 山东省招远市温泉街道办事处芮里村142号
刘源 山东省招远市温泉街道办事处芮里村142号
闫春建 山东省招远市温泉街道办事处芮里村142号
张学香 山东省招远市温泉街道办事处芮里村142号
(二)关联关系
闫鑫山为公司控股股东、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29.94%股份;刘源为
闫鑫山配偶、公司董事,持有公司 0.32%股份;闫春建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持
有公司19.16%股份;张学香闫春建配偶、公司董事,持有公司20.76%股份。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补充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公司预计2018年度将接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闫鑫
山、刘源、闫春建、张学香为公司在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和无息财务资助累计不超过200,000,000.00元人民币。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无。
(二)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本次交易公平,定价公允,不存 公告编号:2018-007
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因公司规模不大,流动资金不足,在银行借款到期或部分大额经营性应付款支付之时,公司自身难以筹集足够资金,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闫鑫山、刘源、闫春建、张学香向公司提供短期财务资助,是合理的,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闫鑫山、刘源、闫春建、张学香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等顺利开展,且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利息,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山东华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山东华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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