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07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申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之风险提示公告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上海申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申舟物流”)主办券商,在督导工作中我们发现申舟物流存在以下值得关注的事项。现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申舟物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包明、陈万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示与查询网站(
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结果显示,申舟物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包明、陈万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基本信息如下:
(1)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包明
性别:男
年龄:38
身份证号码:3403211978****9617
执行法院: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安徽
执行依据文号:(2016)皖0321民初3680号
立案时间:2017年01月16日
案号:(2017)皖0321执1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7日
(2)被执行人姓名/名称:陈万莉
性别:女
年龄:38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3403211978****9622
执行法院: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安徽
执行依据文号:(2016)皖0321民初3680号
立案时间:2017年01月16日
案号:(2017)皖0321执1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7日
(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申舟物流存在的潜在影响发现该情况后,主办券商联络申舟物流以督促该公司披露有关情况,但未获正面回应。
包明作为申舟物流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总经理,陈万莉作为申舟物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二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挂牌公司不得聘任或选举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担任公司董监高。挂牌公司现任董监高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应及时组织改选或另聘,拒不执行的,全国股转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监管措施。”主办券商已经通知申舟物流重新改选董事、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经过主办券商访谈及调查得知,申舟物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包明、陈万莉个人负债规模较大,目前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人作为申舟物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可能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潜在不利影响,主办券商提请投资者注意申舟物流可能存在不能正常经营的风险及董监高人事重大变动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的潜在影响。
二、申舟物流存在拖欠员工工资及社保情形
申舟物流于2017年2月6日收到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责令改正通知书》(沪社险(2017)改字第1563042号),显示申舟物流截至2016年2月6日未缴纳2017年1月社会保险费49430.59元。
并于2017年2月24日收到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催告书》(沪社险(2017)催告字第021501341号),显示截至2017年2月24日,申舟物流应缴2017年2月社会保险费17393.80元尚未缴纳。
主办券商通过对申舟物流部分员工访谈了解到,申舟物流大部分员工2017年以来没有收到公司工资,若申舟物流不能及时改善经营情况或通过其他融资渠道补充流动资金,申舟物流的正常经营情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主办券商提醒:鉴于申舟物流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债务金额较大,目前已经出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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