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欧药业: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拜欧药业资讯
2020-04-28 21:14:1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837334 证券简称:拜欧药业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成都拜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司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成都拜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成都拜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行政法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 则》(一下简称“《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
订本章程。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
程必备条款》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2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60 万元


新增第二十条 增加条款 第二十条 公司在发行股份过程
因上述新增,后续各条款号顺延 中,所有现有股东均无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本章程规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本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 定的程序通过,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
购本公司的股份: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所必需。

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 1 年内转让 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给职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