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1
证券代码:837306 证券简称:全安药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疆全安药业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2017年7月15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4326 号),公司发行4,250,000股,募集资金38,25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17年5月 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新疆全安药业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
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 2017-014),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
途为: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金额(万元)
1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825.00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说明
结合当前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原计划使用金额(万 变更后使用金额(万
元) 元)
1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825.00 2,140.00
2 购置土地款 0.00 1,685.00
由于本次购置土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高新区工业用地,应乌鲁木齐国土资源局要求,需通过乌鲁木齐高新区注册企业支付此笔款项,故本次购置土地款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新疆全泰兴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本次款项。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作为公司项目建设储备用地,没有出租出售计划,亦不属于购买住宅类房产、从事住宅房地产开发业务及进行房地产投资项目。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生产发展需要,拟购买位于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城北新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项目建设储备用地。该土地出让面积约为65亩,出让年限为 50 年,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交易标的类别:国有土地使用权
交易标的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城北新区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交易对方为新疆乌鲁木齐国土资源局,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定价依据
公司拟按目前国家规定的本区域工业建设用地招、拍、挂起始价的标准,按照招、拍、挂方式及程序,依法获取该土地使用权,预计人民币 1,685万元(含契税),最终以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合同为准。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17]020081号”《审计报告》,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53,709,743.50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5,044,973.90元,本次公司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交易成交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685.00万元(含契税),占公司2016年末审计总资产的31.37%,占公司2016年末审计净资产的48.08%,未达到50%的标准。此外,在此前的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购买,出售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因此,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程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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