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9
证券代码:837306 证券简称:全安药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的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6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
议案》,并于2016年9月29日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发行股票21 万股,发行价格为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98,000.00元。本次募资金将主要运用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
10月11日出具的编号为“中审亚太验字(2016)020966号”《验资
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10月11日公司已收到本次股票发行的全部
股份认缴款。2016年11月2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
于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8630号),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21万股。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保证专款专用,相关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提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况,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披露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公
司本次股票发行认购账户为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账号:658658301018810073957),并于2016年10月1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
金余额为798,477.53元。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98,000元,该笔募集资金在公司收到
股转系统《关于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之后,使用情况如下:
内容 金额(元) 备注
专户募集金额(元) 798,000.00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477.53 -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98,477.53 -
报告期内,公司未曾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已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用途存放和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并依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加快公司业务发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情况。
五、募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