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宇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鼎宇股份资讯
2019-03-20 16:43:4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3-20


证券代码:837294 证券简称:鼎宇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苏鼎宇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满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提前15天通知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无需其它部门批准或履行其它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4日9点。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两种表决方式,各位股东应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表决,如果同一表决出现两种表决方式,以第一次投票表决方式为准。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3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唐亮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新一届董事会成员进行提名并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董事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提名唐亮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见《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唐伟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新一届董事会成员进行提名并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董事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提名唐伟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见《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三)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薛贤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新一届董事会成员进行提名并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董事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提名薛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见《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魏银春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新一届董事会成员进行提名并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董事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提名魏银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见《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袁炳南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新一届董事会成员进行提名并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董事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提名袁炳南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见《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六)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王际尚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提名并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王际尚,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