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0
公告编号:2018-023
证券代码:837294 证券简称:鼎宇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苏鼎宇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申请贷款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8年4月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人民币25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用于公司流动资金的补充和原材料的购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唐亮及其配偶公司员工郑怀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唐伟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会秘书鲍婷婷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补充确认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唐亮、唐伟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公告编号:2018-023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唐亮及其配偶郑怀秀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沁园新村***号***室
2.自然人
姓名:唐伟伟及其配偶鲍婷婷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阳光城市花园*区***号***室
(二)关联关系
唐亮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唐亮持有公司股份2,391.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2.31%,并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郑怀秀系唐亮之配偶,为本公司普通员工;唐伟伟系唐亮之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926.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4.14%,并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及董事;鲍婷婷系唐伟伟之配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了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人民币25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流动资金的补充和原材料的购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唐亮及其配偶公司员工郑怀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唐伟伟及其配偶董事会秘书鲍婷婷为上述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具体金额、利息和使用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正式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为准。
公告编号:2018-023
若此笔借款到期产生续贷,此次担保事项无需再次审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满足了公司的资金发展需求,稳定了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周转,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为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江苏鼎宇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江苏鼎宇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