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2
公告编号:2020-020
证券代码:837281 证券简称:诺维北斗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陕西诺维北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贷款的基本情况
陕西诺维北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向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申请流动资金
贷款人民币 300.00 万元,期限为 12 个月,贷款利率为 4.35%。
本次贷款由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提供担保,反担保措施如下:
(1)将陕西诺维北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名为“一种基于北斗 RDSS的远程控制电源开关”,专利证号为:ZL201510445979.8 的发明专利质押给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2)王蓓蓓、王海淼(配偶)、刘晓雅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公司与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签署《融资担保委托合同》,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二、 贷款的必要性
本次贷款用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通过向银行贷款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将会进一步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票 5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0-020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交易时,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利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关联董事王蓓蓓、刘晓雅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是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陕西诺维北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诺维北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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