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31
证券代码:837278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31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720弄2
号304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保富
6.召开情况合法性、合规性、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45,975,9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申请最高债权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 开发区支行申请 800万元的最高债权额度,最高债权额度期限为 1年。本次贷款由郑保富、刘怡姗、高强、刘艳、上海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以发明专利(名称:雷公藤 甲素中间体的制备方法,专利号:ZL 200910057348.3)为质押标的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 理中心提供本次贷款中300万的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郑保富与刘怡姗夫妇、高强与刘艳夫妇为担保方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其中郑保富、刘怡姗、高强、刘艳、上海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合 同已于2017年1月20日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 区支行签订,合同有效期为2016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19 日;发明专利(名称:雷公藤甲素中间体的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09 1 0057348.3)为质押标的所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合同已于 2017年1月20日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签订, 合同有效期为2016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19日。上述两事 项已于2017年1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7年2月3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参见2017年 1月 19日已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上海皓元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5)和 2017年2月3日已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5,975,9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担保方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 开发区支行申请 800万元的最高债权额度,最高债权额度期限为 1 年,本次贷款中300万由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保证担保。为保证本次贷款顺利完成,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郑保富与刘怡姗夫妇、高强与刘艳夫妇为担保方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8,445,96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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