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3
证券代码:837278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皓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金收购
MEDCHEMEXPRESS LLC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收购方:皓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皓元”),系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元医药”)100%控股全资子公司。
2.转让方:MEDCHEMEXPRESS LLC (以下简称“MCE”),股东:
GAO Zhinong、GAO Annie,GAO Zhinong与GAO Annie系父女关系。
3.转让标的:MEDCHEMEXPRESS LLC 100%的股权。
4.交易事项:香港皓元用现金购买MCE股东GAOZhinong所持有
的95%的股权、GAO Annie所持有的5%的股权。
5.购买资产价格: 600,000美元。
6.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收购事项不存在关联关系,故不构成关联交易。
7. 根据《非上市公众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
众公司及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56,194,198.03元,期末净资产额为55,979,155.93元。公司本次收购股权的交易金额为600,000美元,按交易当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1美元= 6.5342元人民币计算,收购交易金额为3,920,52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2.51%,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认定标准,且公司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同类型的收购资产行为,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收购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收购完成后皓元医药需要向商务部办理境外再投资备案手续。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GAOZhinong先生,驾驶执照编号:G050879600XXXXX,主要住所:
美国新泽西州普林斯顿市威尔金森路18号,邮编:08540,持有MCE95%
的股权。
GAOAnnie女士,驾驶执照编号:G050805188XXXXX,主要住所:
美国新泽西州普林斯顿市威尔金森路18号,邮编:08540,持有MCE5%
的股权。
2. 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GAOZhinong、GAOAnnie分别持有MEDCHEMEXPRESS
LLC 95%、5%的股权。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1 Deer Park Drive, Suite Q, Monmouth
Junction, NJ 08852, USA
公司名称:MEDCHEMEXPRESS LLC
新泽西州十位识别号码:040056008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注册代理人:GAO Zh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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