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光可可: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兴光可可资讯
2022-04-25 16:16:5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4-25


公告编号:2022-024

证券代码:837256 证券简称:兴光可可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浙江启利兴光可可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 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26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21 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4 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 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变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地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2-024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启利兴光可可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启利兴光可可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2-024

浙江启利兴光可可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