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837242 证券简称:建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等相关规定,以及因公司董事辞职导致的董事人数变动,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八(8)名董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七(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3)名。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3)名。董
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 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
分配股利,利润分配政策为: 分配股利,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将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将遵循“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遵循“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实行持续、 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根据公司 发展。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等因素 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等因素
制订利润分配预案。 制订利润分配预案。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 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经营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在 所得利润将首先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 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四)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 (四)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 1.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 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
润)为正值; 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不 3.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不
超过 70%; 超过 70%;
4.公司实施现金分红还应该同时满足 4.公司实施现金分红还应该同时满足母公司该年度和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 母公司该年度和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
为正值。 为正值。
若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公司可不进行现 若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公司可不进行现
金分红: 金分红:
a.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a.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或实现现金分红影响公司后 净额为负,或实现现金分红影响公司后
续持续经营。 续持续经营。
b.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b.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支出等事项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未 现金支出事项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 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 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绝对金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绝对金
额超过 3,000 万元。 额超过 3,000 万元。
(五)现金分红比例与顺序 (五)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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