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06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37238 证券简称:卡丽科技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杭州卡丽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杭州卡丽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 5 人,实际与会董事 5 人,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 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
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含未参加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参加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股东已经出具承诺,承诺由其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虽出席股东大会但未对公
公告编号:2019-025
司股票终止挂牌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 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公司股东沈亚斌或其指定方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 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5、 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并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出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函之日起 10 个转让日内。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回函或申请,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承诺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异议股东可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钟鑫伟(董事会秘书)
电话: 0571-87178311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靖源国际 3 号楼 101 室
杭州卡丽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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