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17
杭州卡丽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5月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沈亚斌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第二届董事会已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
程》)的规定,公司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主要职权为召集董事会议、主持董事会议和股东大会,同时可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作为法定代表人行使有关权力或根据《公司章程》或董事会的授权行使有关权力。选举沈亚斌为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总经理一名,主要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事项。经董事长提名,并综合考察,现拟聘任沈亚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杭州卡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主要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实施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项。经董事长提名,并综合考察,现拟聘任钟鑫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工作。经总经理提名,并综合考察,现拟聘任武德敏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原经营范围:制造、加工:空气过滤设备及配件,家用电器及配件,清洁器具(限余杭分公司经营)。服务:智能空气质量控制系统、智能环境检测与互联网云平台环境数据控制系统、空气净化系统基础材料、嵌入式系统、系统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零售:智能空气质量控制自动化设备及配件,智能环境检测与互联网云平台环境数据控制设备及配件,空气净化材料,空气净化系统及配件;货物进出口。
变更为:制 造、加工:空气过滤设备及配件,家用电器及配件,清洁器具(限余杭分公司经营)。智能设备、空气净化设备设计安装施工;服
系统、空气净化系统基础材料、嵌入式系统、系统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零售:智能空气质量控制自动化设备及配件,智能环境检测与互联网云平台环境数据控制设备及配件,空气净化材料,空气净化系统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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