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展远东: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展远东(北京)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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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16: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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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5-24

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年4月18日, 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

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7), 公告中载明了会

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召集人、 召开方式、 参加人员、 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登记事项及

会议联系方式等事项。

2023年5月23日上午9点30分, 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召开的实际时间、 地点、 召开方式与公告所述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披露规则》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根据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身份资料的验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 , 代表股份数13,404,191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02%. 其他
出席会议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进行核查, 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该等股东均于2023年5月19日即公司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待有

公司股票 处,、`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股东人数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

《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暴,怎双、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披露规则》等相关法

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四 、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采取了现场投票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通过记名投票

的方式对《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并在《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两份文件签字确认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
大会议案的表决按《公司章程》及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统计工作。 根据表决结果, 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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