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9
公告编号:2019-007
证券代码:837230 证券简称:惠利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新疆惠利灌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通知规定的实施日起执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依照财务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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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以下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
《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相关解读。
本公司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对会计政策相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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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进行调整。
本公司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的主要影响如下:
1)财务报表列报
本集团根据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及相关解读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调整。
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原列报报表项目 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 金额
应收票据 639,180.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0,580,194.35
应收账款 39,941,014.35
应付票据 385,718.46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40,179,273.21
应付账款 39,793,554.7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和(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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