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7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通讯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
口头通知或书面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魏学军、张松旺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李良伟先生代表公司管理层对 2023 年度公司的运营及治理做具体报告,并对 2024 年度工作做出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赵庆福先生代表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的运营及治理做具体报告,并对 2024 年度工作做出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魏学军先生和张松旺先生分别就其 2023 年度履职工作做出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学军)》和《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松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其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财务报表数据及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结合 2024 年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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