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16
证券代码:837205 证券简称:金川科技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兰州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兰州金通储能动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公司”)拟拟对外投资参股兰州恒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恒大新能源”)。金通公司拟向兰州恒大新能源认缴增资 3.4 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金通公司将持有兰州恒大新能源 14.53%的出资额,兰州恒大新能源将成为金通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7.80 亿元,公司
公告编号:2021-016
2020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为 2.00 亿元。
本次公司拟对外投资金额 3.4 亿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50%以上;
本次公司拟对外投资金额 3.4 亿元,虽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 50%以上,但未同时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30%以上。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参股其他企业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兰州恒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雁南路 1258 号 16 层 1601 室-13 号(科技孵
化大厦)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雁南路 1258 号 16 层 1601 室-13 号(科
技孵化大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编号:2021-016
法定代表人:李林林
实际控制人:恒大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电池制造;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注册资本:2,000,000,000 元人民币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本次增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以现金认缴出资,相关资金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兰州金通储能动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增资情况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兰州金通储能动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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