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7205 证券简称:金川科技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兰州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兰州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兰州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兰州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利润分配方案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补充确认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经营事项,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市场价格而确定,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补充确认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1 年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等关联交易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等关联交易的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兰州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万红波、刘顺仙、拓钊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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