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7
公告编号:2018-055
证券代码:837197 证券简称:厚德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厚德汽车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潘学深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和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为潘学深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潘学深先生与宋洁分别于2016年8月3日、2016年9月29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潘学深向宋洁分别借款70万、30万,厚德股份对此两笔借
公告编号:2018-055
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同到期日分别为2019年7月3日、2016年11月28日。上述担保事项未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未及时向主办券商报告,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现予以补充确认。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补充确认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潘学深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回避表决;股东孙春燕与股东潘学深是夫妻关系,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厚德汽车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厚德汽车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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