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3
公告编号:2018-025
证券代码:837190 证券简称:国海中森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厦门国海中森航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陆彦君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布的《厦门国海中森航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6)。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编号:2018-025
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厦门国海中森航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
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
的情况,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反映出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
务状况;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依法履行监事的职
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厦门国海中森航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二)《厦门国海中森航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厦门国海中森航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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