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8
公告编号:2017-030
证券代码:837190 证券简称:国海中森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厦门国海中森航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9月13日14:00
结束时间: 2017年9月13日16: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7-030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厦门国海中森航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定于2017年9月1日与厦门银据地理信息有
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厦门银据法定代表人为马超珍,马超珍系公司股东张华芳的母亲,公司向厦门银据租赁办公场地形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布的《厦门国海中森航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屋租赁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二)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之规定,公司对2017年
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
公告编号:2017-030
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布的《厦门国海中森航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 2017年9月13日13:00-14:00
(三)登记地点
厦门国海中森航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学凯
联系电话:0592-590061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