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5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7183 证券简称:车配龙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上海车配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上海车配龙腾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出售方:上海车配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手方:腾势(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上海车配龙腾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
交易金额:2,700,000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额二者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额二者较高者为准。除上述规定
公告编号:2019-028
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额为准。公众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上海车配龙腾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由原上海车配龙聚配行贸易有限公司工商变更而来,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零配件、环保设备、轮胎、桶装润滑油、汽车用品的销售,都属于贸易销售类公司,属于同一资产。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售后服务市场及相关领域的经营管理服务,属于商业服务类公司,与上述子公司不属于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60,451,179.23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0,633,007.89元。本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贸易销售类子公司的股权资产进行出售、购买,具体信息如下:
(一)出售全资子公司上海车配龙聚配行贸易有限公司40%股权。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子公司上海车配龙聚配行贸易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431,476.5元,占本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0.89%;资产净额为-5,506.22元,占本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0.02%,本次交易金额为0元。(公告编号:2018-060)
(二)本次拟出售控股子公司上海车配龙腾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上海车配龙腾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5%股权。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子公司上海车配龙腾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271,259.90元,占本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3.91%;资产净额为5,594,609.95元,占本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7.11%,本次交易金额为2,700,000元。
本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资产进行出售和投资,共涉及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702,736.40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4.80%;资产净额为人民币5,589,103.73元,占本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7.09%。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19-028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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