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诺科技:2024-004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智诺科技资讯
2024-04-26 19: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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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7181 证券简称:智诺科技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视频投票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1 日上午 10:30。


其他投票方式时间与现场投票时间一致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181 智诺科技 2024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浙江沁地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 21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度审计报告、资金占用报告及非标意见专项说明 》

见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专项审核报
告》、《关于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公司编制了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涉及的 2023 年财务数据经北京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根据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未分配利润情况、现金流情况及资本公积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

见公司《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不超过 6600 万元人民币(含)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开立等信贷业务,有效期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上述 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农业银行、余杭农商行等。在上述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内,拟以资产抵押方式分别为各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授信金额以实际和银 行沟通结果为准。

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增锹先生就上述综合授信事项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七)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23 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末,公司累计未
弥补的亏损金额为-14,677 万元,已超过实收股本 14,820.00 万元的 1/3 以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时披露相关公告。
(九)审议《关于监事会对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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