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2
关于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贵部《关于对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338 号)已收悉。作为杭州智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诺科技”)的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我们”)对问询函提及的公司有关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说明。
3、关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报告期内你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均发生较大变动。2021 年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多为港台公司,经公开信息查询,部分公司已解散。
请你公司:
(1)说明 2021 年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注册地址、成立时间、主营业务、目前经营状况、你公司对其采购或销售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开拓相关销售或采购渠道的方式、相关款项收回或支付情况等;
(2)说明本期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发生较大变动的原因。
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结合针对挂牌公司 2021年、2022 年销售及采购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得的审计证据等,说明相关业务的真实性。
会计师回复:
1、针对智诺科技 2021 年、2022 年收入,我们执行审计程序及获
取的审计证据如下:
(1) 对公司高管、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并形成访谈记录,了解公司销售模式,结算模式和客户的基本情况,信用政策等与往年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 获取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评估和测试了与收入确认、计量、记录及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3) 获取公司销售台账、各月度纳税申报表,将销售台账、明细账和纳税申报信息进行核对,核实收入完整性;
(4) 统计分析公司前 10 大客户销售情况,对新增前 10 大客户,通过企查
查等公开信息了解核实客户商业背景,了解客户注册资本、股东构成、关键管理人员,检查客户与公司或实控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对 2021 年香港地区境外客户通过香港注册处等公开信息了解境外客户的商业背景;
(5) 对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实施分析性程序,包括月度间收入异常波动、毛利率异常变动等并复核收入的合理性,与历史期间的营业收入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6) 我们抽查了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框架协议,结合有关业务流程和协议约定的交货周期、验收条件和付款条件等,对主要客户的收入确认执行包括检查出库单、物流信息或签收确认单(验收单)、报关单、回款单等程序,检查收入确认依据的合理性,进一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7) 对于出口收入,我们进一步获取了电子口岸报关单,并与公司提供的报关单信息进行比对,获取海关关于年度进出口总额证明文件,核实收入确认的
完整性、真实性及准确性;
(8) 我们对主要客户的收入和应收账款余额执行了函证程序,获取回函及发函、回函的快递单据,对未回函函证执行替代程序,检查公司收入和应收账款余额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9) 检查报表截止日前后的营业收入会计记录,确定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10) 主要港台客户中有一家客户香港注册处信息显示已于 2021 年 12 月进
行注销,该客户 2021 年销售额(含税)为 674.14 万元,占智诺科技当年销售收入的 5.40%,该客户销售款项均已收回,往来询证函回函相符。
2、针对智诺科技 2021 年、2022 年采购,我们执行审计程序及获
取的审计证据如下:
(1) 获取公司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估和测试了采购与付款流程内部控制设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 获取公司采购台账,与明细账、纳税申报信息进行核对,核实采购的完整性;
(3) 统计分析公司前 10 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对新增前 10 大供应商,通过
企查查等公开信息了解供应商的商业背景;通过企查查等公开信息查询主要供应商的工商资料,了解该等客户注册资本、股东构成、关键管理人员,检查供应商与公司或实控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 对存货实施分析性程序,包括各月度间产销量波动,各月度间能源采购情况波动,各月度间料、工、费占生产成本比率波动,与历史产销量、能源耗用、生产成本占比等指标进行分析;
(5) 我们抽查了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或框架协议,结合有关业务流程和协议约定的交货周期、验收条件和付款条件等,对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执行包括检查入库单、BOM 领料情况、全年存货进销存记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