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轩创:江海证券关于单方解除与北京轩创国际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生效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摘牌轩创资讯
2022-10-17 15: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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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0-17


江海证券关于单方解除与北京轩创国际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协议生效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基本情况

2015 年 11 月 2 日,江海证券与北京轩创国际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推
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2019 年 6 月 15 日签订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费用
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至目前,北京轩创国际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超过两年未按协议约
定向江海证券支付持续督导费用。江海证券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 2022 年 6
月 28 日和 2022 年 7 月 29 日进行了三次书面催告,每次催告期不少于十天。
2022 年 8 月 12 日,江海证券向 ST 轩创发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单方
解除与北京轩创国际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相关备案文件。

江海证券已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江海证券和 ST 轩创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江海证券和 ST 轩创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江海证券与 ST 轩创签订的持
续督导协议自 2022 年 10 月 17 日起解除。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江海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ST 轩创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程序的风险。
三、 风险提示

江海证券在 ST 轩创无主办券商期间,将继续协助 ST 轩创进行信息披露、办
理日常业务等,并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对挂牌公司有关事项开展核查。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 ST 轩创存在上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江海证券和 ST 轩创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江海证券
2022 年 10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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