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胜电器: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意见
常胜电器资讯
2023-11-10 15: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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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1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常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意见

主办券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目录


一、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 3

(一)挂牌时间已满 12 个月...... 3

(二)回购股份后,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

(三)回购方式符合规定 ...... 4

(四)回购期限符合规定 ...... 4

(五)回购规模、回购资金和回购价格安排合理...... 5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必要性...... 6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 6

(二)股价情况与公司价值分析...... 6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的合理性 ...... 6

(一)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 6

(二)公司前次股票回购价格...... 7

(三)公司前期发行价格 ...... 7

(四)公司每股净资产...... 8

(五)同行业可比公司...... 8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可行性...... 9五、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是否可能触发降层情形及相关
风险应对措施的情况说明...... 9
六、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9

江苏常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胜电器、公司),证券简称:常胜
电器,证券代码:837157,于 2016 年 5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并公开转让。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自 2017 年 11 月 27
日开始承接常胜电器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股份回购方案),常胜电器拟通过竞价回购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东北证券对常胜电器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其申请回购股份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一)挂牌时间已满 12 个月

经核查,常胜电器股票于 2016 年 5 月 6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司股票挂牌满 12 个月”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后,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拟回购数量不少于 50 万股,不超过 1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为 2.17%-4.34%,预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0 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
总资产为 63,402.65 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6,544.42 万元,流动资产为 42,556.63 万元。按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合并报表)测算,本次拟回购股份的金额总额上限 2,200.00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约为 3.47%、8.29%、5.17%。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2,631.56 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0 万
元,合计 2,631.56 万元,公司资金可完全覆盖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26
和 1.28,资产负债率(合并)为 52.47%和 57.36%。公司 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43,469.11 万元和 22,739.73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18.72%和

16.9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05.04 万元和 668.87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061.91 万元和 2,954.61 万元。

公司资本结构稳定,整体流动性较好,资产负债率不高;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能够提供稳定的现金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不会因本次回购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约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回购股份实施后,挂牌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规定。
(三)回购方式符合规定

公司目前的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公司拟采用竞价方式面向全体股东回购
公司股票。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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