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精锻压:董监高任免公告
高精锻压资讯
2018-11-28 16:14:3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11-28



证券代码:837152 证券简称:高精锻压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高精锻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监事会主席、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6日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1)、选举马炎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由马炎成先生担公司法定代表人。



(2)聘任钱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



(3)聘任姚江江先生、王尹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



(4)聘任赵建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



(5)聘任赵建国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



(6)聘任刘志兵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



本次会议召开2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马炎成主持。



以上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次任免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裘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



本次会议召开2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实际出席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裘毅主持。



以上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任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不涉及董秘变动。

(二)被任命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被任命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马炎成持有公司股份18,163,620股,占公司股本的78.7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被任命总经理钱功持有公司股份813,700股,占公司股份3.5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被任命副总经理姚江江持有公司股份826,000股,占公司股份3.5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被任命副总经理王尹峰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股份0.4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被任命总工程师刘志兵持有公司股份93,000股,占公司股份0.4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被任命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赵建国持有公司股份92,000股,占公司股份0.4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被任命监事会主席裘毅持有公司股份7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3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任命/免职原因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已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新一届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重新任免。

(四)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马炎成先生:1955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经济师。1973年1月至1985年12月,任嵊县机床厂工人、供销员;1986年1月至1989年11月,任嵊县机床厂厂长;1989年12月至1993年11月,任浙江锻压机床厂第一分厂厂长;1993年12月至2000年1月,任浙江锻压机床厂第六分厂厂长;2000年1月至2014年8月,任嵊州市锻压机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8月至2015年11月,任浙江高精锻压机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

钱功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1980年8月至2014年8月,历任浙江锻压机床有限公司技术员、生产保证部副部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