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方股份:出售资产的公告
奕方股份资讯
2019-08-23 17:26:3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8-23


证券代码:837151 证券简称:奕方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奕方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奕方食品(上海)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巴味塔(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20%的股权转让给BARENTZ INTERNATIONAL B.V.,拟转让价格为 0.00 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巴味塔(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股权。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 购买、出售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
币 642,000,790.79 元,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306,812,235.17 元;本次交易的账面价值为5,793,834.37元,占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的0.90%;
占公司 2018 年末资产净额的 1.64%。同时,公司近 12 个月内未出售
过同一或相关资产。

因此,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议案已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1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BARENTZ INTERNATIONAL B.V.

注册地址:Saturnusstraat 15, 2132HB Hoofddorp, Netherlands
法定代表人:Hidde van der Wal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若交易标的不止一个可手动添加相关内容)(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奕方食品(上海)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巴味塔(上
海)商贸有限公司 20%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07 号第二层 K10 室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如适用)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510970431

2、法定代表人:Hidde van der Wal

3、注册资本:4,320 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7 日

5、经营范围: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化工产品与原材料(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除外)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币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Barentz 人民币 3,456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