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7135 证券简称:ST 东学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上海经邦东学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国安路 386 号 INNO 创智 A 栋 620-621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6 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尤金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www.neeq.com.cn)发布的《上海经邦东学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监事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3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0 号——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将 2023年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监事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监事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监事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为拓展业务,实现公司 2024 年经营计划及公司的长远目标,公司 2023 年
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监事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也为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决定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请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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