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0
公告编号:2020-020
证券代码:837132 证券简称:创业人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厦门创业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换律师事务所的原因
厦门创业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17年以来,与福建秋生律师事务所于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约书》,约定福建秋生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并为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现因福建秋生律师事务所原经办律师团队将变更执业机构至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公司改聘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并为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
二、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无需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
三、变更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影响
本次更改属于正常业务变更,不会对此次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产生任何影响。
厦门创业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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