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31
公告编号:2020-036
证券代码:837128 证券简称:君为信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君为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关于给予深圳市君为信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深圳市君为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
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8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8 月 2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深圳市君为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
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 2078 号深港豪苑名商阁 18 楼 C。
李汉清,时任董事长。
崔晓思,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0-036
(一) 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且未根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 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的要求发布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临时公 告及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 成信息披露违规。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李汉清、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 责人)崔晓思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 《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
(二)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股 转系统做出如下决定:
给予深圳市君为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李汉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对崔晓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挂牌公司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
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不会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不 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0-036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接受全国股转公司所采取的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 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 度,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杜绝此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深圳市君为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573 号)
深圳市君为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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