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四通: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东方四通资讯
2021-01-08 1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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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1-08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7120 证券简称:东方四通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就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已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是未就《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投有效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申请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所持公

公告编号:2021-003

司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具体以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或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进行回购。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在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回购。

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着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

联系人:巫李秀

电话:0512-58105985 传真:0512-58105996

地址:江苏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新泾西路 1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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