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四通:公司章程
东方四通资讯
2020-05-18 16: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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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5-18

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0 年 5 月


目录


章程 ...... 1
第一章总则 ...... 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股份 ...... 4

第一节公司股份 ...... 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第一节股东 ...... 5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 9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0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 11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4
第五章董事会 ...... 17

第一节董事 ...... 17

第二节董事会 ...... 19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3
第七章监事会 ...... 24

第一节监事 ...... 24

第二节监事会 ...... 25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26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26

第二节内部审计 ...... 27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28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 28

第一节通知 ...... 28

第二节公告 ...... 29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29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29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30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 31
第十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 32
第十三章附则 ...... 3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江苏东方四通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改制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名称: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08 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超越自我,追求卓越。

第十二条经依法登记后,经营范围为:高频电源、开关电源及太阳能光伏电池单晶炉电源的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及开发,机电设备、照明电器、电力产品、电子产品制造、销售;机电设备、电力产品、电子产品研发和技术服务及信息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太阳能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公司股份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的全部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和存管。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六条公司发起人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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