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9
关于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情况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
“东方四通”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
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
以及《江苏东方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发行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辅
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