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润环保: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京润环保资讯
2019-03-22 16: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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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3-22


证券代码:837103 证券简称:京润环保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京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7日上午8时30分。

预计会期1.0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民泰路13号院12号楼5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且考虑到公司新三板挂牌后维持挂牌的成本费用较高,未达到挂牌融资预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拟申请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提请北京京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代表公司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全部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包括:

(1)授权董事会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实施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下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具体方案;

(2)授权董事会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办理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需完成的相关事宜;

(3)授权董事会就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确定各中介机构并与其签订相关合同;

(4)授权董事会在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完成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所涉及的其他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

(5)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关的事宜;

(6)本授权的有效期限: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三)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的议案》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本次终止挂牌持异议的股东的权益,公司采取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保障股东利益的保护措施。保护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03。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传真、上门等方式进行登记,但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9年4月7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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