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3
公告编号:2017-074
证券代码:837097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湖北远东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时间与地点
湖北远东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于2017年10月19日上午9点在湖北远东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出席人员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10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董事吴虹因工作
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志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告编号:2017-074
1、审议通过《关于与正奇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经营持续发展,现公司拟与正奇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奇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合法拥有的设备出售给正奇租赁,并以售后回租的形式由正奇租赁回租给公司使用,融资本金总额 3000 万元,租赁期限三年。具体权利义务以公司与正奇租赁签署的相关合同及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丁志明先生为本次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项关联担保在公司 2017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
本次融资金额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决策范围之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本次融资租赁相关文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融资租赁事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签订,法律要求及正奇租赁要求的审批、登记、备案手续及公证手续等)并签署合同、申请、承诺等必要文件,经公司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所有相关文件及合同,公司概予承认。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公告编号:2017-074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湖北远东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远东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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