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晟股份:公司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摘牌旭晟资讯
2023-08-28 15: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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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28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37094 证券简称:旭晟股份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广东省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广东省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但因公司核心财务人员一人休产假,一人离职,导致公司无法按时配合审计机构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且公司与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能就降低审计费用事宜成一致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公司仍未完成 2022 年年度审计及《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或者披露的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未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或者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公司所披露的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或者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且前述情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因公司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之前未能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
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因存在上述事项,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停牌。

二、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

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公告编号:2023-022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
现因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被终
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出现上述情形的,全国股转公司在二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其股票挂牌的决定。
三、 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及目前的进展

因公司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含)仍无法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存在被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给予广东省旭晟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216 号)、《关于对广东省旭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左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股转监管执行函[2023]117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将积极跟进相关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或被全国股转公司作出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

如终止挂牌事项发生,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退出登记手续。公司后续的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项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 后续停复牌安排

□拟复牌 √拟继续停牌

由于目前公司仍未完成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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