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09
公告编号:2019-031
证券代码:837092 证券简称:金佳园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山东金佳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国内保理合同》,保理融资额 230.00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文义、董事刘建磊拟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该笔融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
东金佳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
董事刘文义和刘建磊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公告编号:2019-031
姓名:刘文义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2. 自然人
姓名:刘建磊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二)关联关系
刘文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磊先生为公司董事、股东。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刘文义先生、刘建磊先生自愿与中国银行烟台高新区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关联交易双方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国内保理合同》,保理融资额 230.00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文义、董事刘建磊拟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该笔融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19-031
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金佳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山东金佳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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