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837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内相关会议,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7次董事会及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列席股东大会
次数
杨秀艳 7 7 现场 3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资料,详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根据相关
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6月2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11月1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免去王言清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提名王言清为总经理助理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提名李斌惠为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12月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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