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05
证券代码:837090 证券简称:泛谷药业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深圳
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因非关联 董事不足半数,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谷药业”或
“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的 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 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 (以下简 称“《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泛谷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一)统筹布局,助推战略转型。
(二)统一行动,助力业务拓展。
(三)统一思想,激发组织活力。
(四)凝心聚力,夯实企业文化,以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
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健康的发展。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法律依据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指引第 6 号》《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参与对象为已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并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主要分为以下几类:①决策层人员;②中层管理人员;③技术(业务)骨干;④入职十年以上(含十年)员工。
(二)参与对象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能通过自身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
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参与本计划所必须的资金来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宣布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不得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情形;
6、其他严重违反泛谷药业及有限合伙企业内部规定的。
如在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本计划的持股对象发生以上任何不得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持有人代表或持有人代表指定的符合本计划参与对象标准的员工有权按入股价格受让持股对象持有的财产份额。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第六条 资金来源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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