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05
证券代码:837090 证券简称:泛谷药业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3 年 6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特别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 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 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 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通过法律、 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 担保等情况,亦不存在杠杆资金或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 补贴、兜底等安排。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依据合伙企业之合伙协议等相关规 定自行管理。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通过认购合伙企业的份额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普通股股票,以深圳市广昊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载体,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对应 1 股公司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 468,000 份(股),每份价格为 4.60 元,资金总额不
超过 2,152,800.00 元,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0.9984%,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 0.9885%。具体份额和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已与泛谷药业(含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 工,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 定并经董事会同意的员工。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参与对象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0 年,自本计划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登记
至合伙企业证券帐户之日时起算。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而未展期的则自行终止, 本计划可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除前述自动终止外,存续期 内,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提前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 额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八、未来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如制定适用于公司的股权认购或员工持股管
理办法或法规文件,如本计划与之强制条款相冲突,为使本员工持股计划得以继续履 行,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以按照新的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九、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 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参 与对象自行承担。
十、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关联董事、 关联股东均应回避表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参 与对象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参与对象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参与对象签订的劳动 合同执行。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可能无法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而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无 法成立的风险。
目录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7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7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7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10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形式、管理模式...... 16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与锁定期限...... 25
七、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调整、终止以及权益处置办法...... 27
八、 员工持股计划需履行的程序...... 32
九、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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